一、项目编号:gzrl2024-gz-g001-2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窗帘隔帘采购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170号、170-1号、170-2号
被投诉人1:赣州市中医院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飞扬大道6号
被投诉人2: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杨公路1号金樽花园3栋8#店和杨公路1号金樽花园3栋2#写字楼
中标供应商:赣州金辉窗帘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天龙山路6号黄龙新村6号203室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4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中医院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窗帘隔帘采购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rl2024-gz-g001-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超出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没有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编制采购文件或者违反政府采购评分标准设置负面清单。事实依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及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比如评分标准检测报告分值过大,违反负面清单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另外设置很小的区间值,又没有解释为什么,比如布钩的化学成分⑥.铬 cr:18.00%~20.00% 之间;轨道:⑦.规格:30mm(±5%范围内)×23mm(±5%范围内)等等,形成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案涉项目采购文件故意设置复杂的技术要求(比如抗菌、吸声、纱支密度设置区间值),并提出了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采购需求(比如抗病毒)。采购文件通过设定上述技术、服务等要求,变相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形成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事实依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本次提起的所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的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