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2024-c011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州城亿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寿支路3号同德园13号楼南半部二层b213室
被投诉人1:赣州市第一中学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45号
被投诉人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中标供应商:江西美达教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工业园清江大道666号
四、基本情况
赣州市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2024-c011)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6月1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一:磋商文件中关于课桌材质的技术参数以及要求提供样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磋商文件中关于制造商生产设备的评分标准的设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三:磋商文件中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设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四:磋商文件中关于ag百家乐官网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的设定涉嫌为本地供应商量身定制加分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潜在供应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本次提起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1、投诉人福州城亿家具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
2、投诉事项3和投诉事项4不成立,予以驳回。
3、因案涉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