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赣市财购诉字〔2024〕14号 | 赣州市财政局-ag百家乐官网

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4-09-13 10:29:00访问量:

    一、项目编号:gz2024-g011品目一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水东院区住院部1、2号楼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卓奇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汪背村
    被投诉人1: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号
    被投诉人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中标供应商:江西永成家俱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芙蓉路261号
    四、基本情况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水东院区住院部1、2号楼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z2024-g011品目一)于2024年6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7月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一:被投诉人2在案涉项目结果公示后投诉人的电话问询中告知投诉人胶粘剂检测报告处有扣分情况,但在质疑答复中却回复投诉人在此处不存在扣分。投诉人问询具体扣分点,被投诉人2不作回复,投诉人对此答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二:投诉人参考评审结果和对被投诉人2工作人员的电话问询,得知家具设计内容被扣1.07分,投诉人对此评审结果有疑议。投诉人家具设计包含了家具材质说明、产品结构图(含尺寸标注)、色彩搭配、空间利用、设计效果,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这些得分点是含义明确无争议的,即只要提供即可得分,此处投标人应得2.5分,不应扣1.07分。
    投诉事项三:参考被投诉人2于2024年7月3日发布的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水东院区住院部1、2号楼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结果公示,中标供应商《开标一览明细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型号,应视为无效响应。且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对货物进行逐项声明,系填写无效,应视为无效响应(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本次提起的所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人江西卓奇家具有限公司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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