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纵深推进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坚持以政治为统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1.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武装头脑。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常态化组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对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研讨,深刻领会新时代党对财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融入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2.切实提高理论学习质量。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党的创新理论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督导机制,对科务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质量持续提升。
(二)扎实推进党建质量提升
3.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各局领导、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4.深入实施党建质量过硬行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聚合,推动党建活动项目化、清单化,将党员日常学习和支部生活纳入每季度党建督查重点。严格离退休党支部管理,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指导和管理。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5.高质量、严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增强财政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聚焦资金分配、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等重点业务领域,深入查摆风险点,并推动建立全过程、全流程监管体制,及时堵塞漏洞。
6.盯紧关键岗位和人员,持续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继续选取部分科室开展内控检查,推动实行分期、分批轮岗。加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等领域第三方机构管理,建立和完善指标化评价体系,及时修订完善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7.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新入职、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重点加强“八小时外”提醒教育,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推动机关纪委内部监督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协同联动,筑牢纪律监督防线。
(四)积极打造研究型、学习型、担当型、服务型财政干部队伍
8.建立常态化政策研究机制,每半月对中央、省级、市级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编,适时邀请专家对重点政策进行授课解读。研究制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清单,常态化组织财政干部并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制约财政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9.制定干部培训实施方案,加密“财政讲坛”、财税业务培训班频次,继续安排市县优秀年轻干部到财政部、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和重点市直部门跟班学习。
10.开展公务员岗位绩效试点,建立岗位绩效评价制度,实现因人定岗、按岗考核,重点强化对干部日常表现及工作实际进行考核,并推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年度绩效工资挂钩。
二、落实“稳”的主基调,全力确保财政运行稳定
(一)做大做实财政收入
11.对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4亿元,增长4%”年初目标,加强与税务等征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大对重点税源及主体税种分析预测,持续挖掘增收潜力,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加大非税收入清缴入库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12.建立市区财税精诚共治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市区财税部门共研共商,强化收入运行分析及税源培植,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全力以赴争资争政策。
13.组建争资工作专班,会同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竞争性遴选项目资金等中央、省级重大政策的研究分析,第一时间跟进政策及资金动向。14.围绕重大政策资金投向领域,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县(市、区)结合当地重大发展规划,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将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普惠性托育服务、科技创新、灌区骨干工程等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将养老、托育、末端灌渠等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将旅游居住设施、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等项目纳入“平急两用”政策支持范围。
15.强化竞争性遴选项目审核,围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以及水、土、气等生态环保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基础底子好、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为后续争取更多资金奠定扎实基础。
16.及时梳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和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及县(市、区)加强对接争取,形成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争资格局。
(三)兜牢兜实基层“三保”
17.坚持习惯于“过紧日子”,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宣传、活动、会议等经费审核拨付,防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加强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管理,重点对公检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规范管理。继续完善支出标准,研究制定政府会议、培训费、活动等一般性事务及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前期经费、规划编制费等支出标准,按规模分档实行定额上限控制。加大闲置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一年以上项目结转、经常性项目结转资金年底统一收回财政。
18.坚决管住大额资金,强化财政评审、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政府投资工程、政务信息化、货物服务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规范主要建材(设备)第三方询价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优化设计经济性评审机制,大力压减超标准、超规格建设内容,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19.压紧压实基层“三保”县级主体责任,对县级“三保”预算安排实行100%全覆盖审查,加大库款跟踪调度保障力度,指导基层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并将县级“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等纳入市对县综合考核体系。
三、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全力强化财政保障
(一)大力支持工业发展
20.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我市产业发展领域存在的问题,协同工信、科技等行业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厘清推动工业技改的重点和思路,找准关键节点问题。
21.着力扭转“撒胡椒面”式奖补方式,结合国家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大幅压减“白名单”、认定类奖补项目,推动更多资金聚焦工业技改,支持企业设备购置、关键工艺提升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引领型企业、链主企业发展。探索建立第三方问题诊断机制,选聘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实施技改提供专业咨询,对企业技改提供一定的补助和贴息支持。
22.加大“1 5 n”产业基金、人才基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入专业力量为我市基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联动市发投集团完善产业基金投用管理办法,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人才招商、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
(二)大力支持科技创新
23.将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调整优化专项结构,推动更多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围绕产品科技水平提升,大力支持小试、中试及新产品试制。支持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实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继续支持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国稀土集团等国字号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扶持奖补与成果转化相挂钩机制,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大问题诊断服务力度,选聘第三方机构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健全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企业科技创新。(三)纵深推进乡村振兴
24.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分级负担机制,按10%比例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投入责任,支持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加大对插秧机、大型烘干机等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托管服务向种植大户流转。探索优化农业保险政策制度,有效提升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服务,强化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助力农业产业发展。
25.落实好“农头工尾”,支持预制菜等农业加工业关键设备、工艺提升,优化富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强化标准制定、品牌打造和精深加工,擦亮赣南硒品金字招牌。支持赣南高山茶高质量发展,优化茶叶包装奖补政策,突出富硒特色,提高品牌影响力。
26.聚焦“千万工程”,支持打造“四融一共”和美乡村赣南先行区。将支持帮扶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落实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不低于65%的要求。健全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制定绩效管理操作细则和产业发展项目库建管操作流程,继续聘请第三方开展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四)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27.落实好深赣对口合作机制,推动设立首期10亿元的深赣产业合作基金,统筹资金加快推进深赣协作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利用好专项债、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长赣铁路、瑞梅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梅江灌区、平江灌区等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
(五)支持促消费、扩内需
28.积极支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继续发放文旅消费券,发挥政企联动机制,鼓励引导商家主动让利,推动文旅商贸融合发展。落实好“引客入赣”奖补政策,全面激发文旅消费活力,落实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
(六)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29.积极支持省10件、市10件民生实事,坚持就业、医疗、教育等领域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老一小”养老托育、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30.统筹谋划财会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年度财会监督工作安排,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制订赣州市财会监督工作规则等相应制度,加快推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监督的贯通协调,扎实推进财会监督试点工作。
31.以预算为发端,全面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每季度列出清单,选取一批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逐步扩大重点评价覆盖面,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专项资金结构实行动态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进行压减或取消。同步推进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研究新制定重大项目前期费、文旅发展专项等11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产业数字化、农业产业化提升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每季度对全市直达资金进行盘点,确保7日内下达,上半年分配下达完对下资金。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全覆盖实时监控,对执行率低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对截至9月底执行率低于30%的专项资金按比例进行压减。
32.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督、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组织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门复查复核,及时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33.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指导和督促,落实好挂点联系县(市、区)制度,局领导每季度实地开展调研,对基层财政收支、化债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强化市对县财政工作质量考核,重点围绕县级“三保”、化债、资金绩效等开展考核评价。
五、聚焦重点改革任务,持续深化财政改革
34.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出台我市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合理确定相关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明确市本级与县(区)税费收入归属和分享比例等关键领域改革。主动衔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前瞻性研究,及时分析测算对我市财政收入及争资产生的影响。
35.深化乡镇“一级财政试点”,组建工作专班,对前期试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研究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重点围绕共同财政事权领域进一步厘清县与乡镇支出责任,落实收入激励分成机制,健全乡镇财政收支体系,激发县乡发展活力。
36.持续改革完善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加强对专项债、增发国债、瑞兴于车购税等资金的重点管理,常态化开展督导调研,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完善国库监测机制,探索建立国库现金控制与核算体系,细化库款调度核算基数,对县(市、区)库款实行分层次管理。
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37.全力以赴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将法定债务本息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并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接续到期本金。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按照债务项目和资金一一对应的原则,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重大项目建设,新上项目必须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资金不能平衡的不予立项,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