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hc2023-gz-g007-2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窗帘、隔帘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170号
被投诉人1:赣州市肿瘤医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东花园前19号
被投诉人2: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号中创国际城1号楼8楼
中标供应商:赣州育青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冈路13号盛汇城市中心10号楼504
四、基本情况
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窗帘、隔帘项目(项目编号:jxhc2023-gz-g007-2)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4月2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存在以复杂的技术要求做门槛的问题,采购需求中的部分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构成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嫌疑。
投诉事项二: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检测时间都在20天以上(比如防霉、抗菌),此前如果没有提前介入做检测报告根本来不及参加投标,亦构成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嫌疑。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本次提起的所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