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2024-g002-1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办公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赣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兴国路1299号北区2栋1单元1602室
被投诉人1:赣州市肿瘤医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花园前19号
被投诉人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四、基本情况
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办公家具项目(项目编号:gz2024-g002-1)于2024年3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3月26日发布变更公告,4月25日发布流标结果公示。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一:案涉项目检测内容引用的检测标准过于重复,且个别检测内容检测单位引用错误。
投诉事项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9号,案涉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方案评审指标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属于未量化评审指标,设置不合理,违反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三:案涉项目需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期间参加政府采购的同类家具项目业绩,国有资金项目才一定走招投标程序,有中标通知书,私企业绩不一定走招投标程序,但业绩也是有效业绩。明显以特定行业(政府采购项目)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业绩是为了证明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以及具有履职合同的能力,并非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才能证明,这是对私企业绩的排斥,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的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确认投诉人江西赣腾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赣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